师徒云职工技能在线教育平台

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薪酬管理制度

日期:2014-03-13  |  作者:admin  |  来源:本网站

  第一条 总则

  为适应联盟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联盟现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于2015年1月1日制定,2017年1月1日修订,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 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一、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二、 竞争:使联盟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三、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 经济:在考虑联盟承受能力大小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

  五、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联盟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三条 管理机构

  本制度所指管理机构为联盟理事会,日常薪酬管理由财务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 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联盟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第五条 岗位职级划分

  联盟所有岗位分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秘书长;二层级(B):副秘书长;三层级(C):部长级;四层级(D):副部长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序号职级对应岗位

  1A秘书长

  2B副秘书长

  3C部门部长

  4D部门副部长

  5E业务主管

  6F业务专员

  第六条 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

  一、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二、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三、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联盟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四、 各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等。

  五、 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员工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的罚款。

  第七条 试用期薪酬

  一、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三、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第八条 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联盟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薪酬调整

  一、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 整体调整:指联盟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联盟发展战略变化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理事会决定。

  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1)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联盟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2)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联盟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二、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联盟理事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财务管理部执行。

  第十条 薪酬的支付

  一、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1. 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2. 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5日左右发放,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二、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1. 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 员工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

  3. 与联盟订有协议的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联盟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 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三、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当月应出勤天数)。

  四、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

  五、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1.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3. 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津贴。

  4. 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5. 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6. 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 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社会保障

  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薪酬保密

  一、 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财务、出纳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联盟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联盟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二、 联盟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

  2017年1月1日

微信公众号

手机扫码听课

知己测评

人社部推荐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咨询电话:010-6832482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1670 京ICP备19020478号

版权所有©2022-2024 北京百高数据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jzr8.com)

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68315846 举报/反馈/投诉邮箱:feedbak@mybaigao.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