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采暖地区普遍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75%的标准;南方地区探索实行比现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示范;做好新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工作。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东中部地区有条件的地级城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
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累计完成重点城市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
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发布外墙保温材料等主要类别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立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适用技术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鼓励钢结构、木结构建筑的积极推广与应用;支持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