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守则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守则:
一、勤奋学习 提高素质
1.关心国家大事,养成自觉读书与学习的良好习惯。
2.认真领会《基金会管理条例》精神,熟悉掌握公益事业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动态。
3.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4.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敬业爱岗 恪尽职守
1.热爱建筑业公益事业,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应有的形象。
2.坚守工作岗位,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意汲取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遵纪守法 文明办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和谐秩序,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2.严格执行本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3.工作时间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4.爱护公共财产,尽力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有序的办公环境。
四、团结协作 互敬互谅
1.讲团结、讲协作、讲民主、讲友爱,加强道德修养,为人诚信,胸襟宽广,善待他人。
2.正确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又互相协作。
3.领导干部要尊重下级,关心下级的工作、学习、生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下级要尊重领导,自觉服从领导的指挥。
4.正确处理好本基金会与主管单位、管理部门及协作单位的工作关系,尽力为本基金会理事和名誉理事单位提供有效的服务。